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9 16: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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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各市、州、直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

 

    根据省职改办《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2349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度技工院校教师高级(含正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我省行政区域内技工院校,现在岗从事职业技能教育教学工作并符合相应专业、级别申报条件的人员。经事业单位管理部门审批的“双肩挑”人员可申报职称,申报时应提供近3年审批手续,且从事一线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全年工作时间的三分之一。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按有关文件规定延缓办理退休手续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

根据我省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规定,申报技工院校教师高级职称的人员,按照《湖北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鄂人社职管〔20217号)规定执行。

(二)破格、转评要求

在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符合新专业申报条件的,可以申报转评。转评后晋升上一级职称的,与新岗位职责有关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晋升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同一年度不得同时转评、晋升,同一年度不得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专业职称。

(三)水平能力测试要求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需通过水平能力测试并合格。2021年至2023年取得的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均有效。

三、申报方式

所有级别申报职称人员均采取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网上个人申报

登录“http://59.175.218.201:8502/app/home.html”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所录入数据必须与所提交的纸质材料(如评审表、花名册及其它佐证材料)一致,录入错误不得参加本次评审。

(二)单位推送

推荐单位用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账号密码登陆系统(http://59.175.218.201:8502),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然后按管理权限将申报人申报材料推送到上级主管部门。

(三)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的人员,必须在系统平台注册才可登陆职称申报系统。在湖北政务服务网统一认证平台注册有帐号的,可直接用原用户密码登录。未在职称申报系统注册账号的用户,需先进行注册申请,绑定推荐单位授权码等相关资料,进行职称申报。

个人申报和单位推送前,请认真仔细阅读操作说明,正确选填相关信息和推送路径。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

四、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同时另递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半角粘贴于评审表空白处。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6份。此表系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表格用A3纸打印。

3.需破格申报、转评的人员,提供破格审批表、转评审批表原件1份。

4.202020212022年度的《专业技术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5.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6.个人业务总结1份,重点写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和学术水平,3000字以内。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相应专业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专业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等。

8.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9.《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二)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证明人签字。

2.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提交本人在我省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以及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报送的代表作品必须是任现职以后的作品,原评聘使用过的作品、材料不得重复上报。

2.认真填写《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档案目录》,并粘贴在报送的档案袋封面上。

3.所申报的材料须按要求装订,具体要求是:

1)用A4纸幅面竖式装订1套,如有的作品幅面较大,可折叠成A4纸幅面装订。

2)本《通知》第四大项第一部分中1234项均不装订。

3)本《通知》第四大项第一部分中56789项按顺序排列,装订成册。与1234项一起集中放在档案袋里。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申报高级职称可直接从申报系统里下载打印)《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转评审核表》等可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专栏的“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公示证明、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材料档案目录》见附件。

5.评审结束后,只退还评审通过人员的《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单位人事部门及职改部门凭介绍信领取),其它材料及未通过人员所有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原件。

五、程序要求

(一)严格申报程序和要求

年度评审通知发布后,应根据通知要求和申报评审条件如实填报个人学历、从业经历和任现职以来的业绩成果,签订诚信承诺书,并报送至用人单位。申报时间截止后,职称信息系统不再开通,申报人员自行补交的论文、奖项、科研成果等,均不作为评审依据。职称评审中所有涉及时间的计算,均以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准。凡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撤销资格并记入全省职称诚信系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或申报时提交材料不全的,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严格推荐程序和要求

用人单位对推荐环节负主要责任。受理申报人员材料后,用人单位应根据职称政策、评审条件和单位实际,对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能力业绩及成果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注重向一线岗位倾斜,根据岗位情况优先推荐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已聘人员。用人单位推荐时,应做到职称政策、推荐人数、业绩材料、推荐程序和推荐结果等事项公开,推荐结果须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出具“申报人员工作岗位符合申报条件规定,个人信息和业绩材料已经审核,均真实有效,同意上报”的推荐意见,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审核。凡用人单位未按程序和要求组织推荐的,将退回个人申报材料并责令整改,相关程序和要求履行到位后方可推荐申报;用人单位协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资格,并将相关问题移交主管部门。

(三)严格审核程序和要求

行业主管部门、职改部门和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审核环节工作。其中,市州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本行业县及以下单位推荐过程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并提交市州职改部门;市州职改部门对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破格、转评、“双肩挑”等办理手续进行复核,并提交相应评委会办公室;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对所属单位推荐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审核岗位职数、申报人员学历、资历以及业绩材料,并提交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凡用人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的,各评委会办公室应将材料退回重新审查;在审核中玩忽职守,出现重大审查失误的,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

六、材料受理时间和地点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915日至929日,纸质材料申报时间:20231013日至102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省人社厅综合服务大楼二楼)服务大厅。

联系人:王木子 027-87231030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资金分成问题的通知》(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评审费用(因财务管理要求,只允许现金缴纳)高级300元、中级150元,报送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3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42023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申报情况核定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湖北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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