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工考部门,省直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3〕85号)文件通知要求和我办工作安排,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机关事业单位具备申报高级技师评审相关条件,参加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湖北省人事考试系统组织的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基础知识考试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报送材料内容
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一式6份(见附件1,A3纸打印),该材料请勿装订。
2.身份证、学历证、技师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
3.近5年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各级政府颁发科技进步奖;各级技术革新成果奖;各级发明创新、专利奖项;国内、国际性行业比赛奖项;各级技术比赛奖项;各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各级劳模荣誉证书;各级先进工作者、工作积极分子等)。
4.本人工种专业相关论文(至少一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5.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表一式2
份(见附件2,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填报内容不得复印打印)。
6.本人申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诚信承诺书1份
(见附件3)。
7.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本人任技师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务总结1份。
三、有关要求
1.各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技师证、业绩材料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
2.省直各相关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及市州工考部门负责复核环节,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进行认真复核,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3.对原件审核过程中出现疑问的,省高技评委办将退回材料,请上报材料的人事部门于5日内进行完善补充,符合条件后予以受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员资格。
4.本次材料受理原则上只接受市州工考办和省直单位人事部门申报,请各个上报部门提交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名册(见附件4,含电子版)。
5.根据鄂价费〔2015〕139号文件标准,高级技师评审费100元/人,材料一旦受理,进入预审环节将不予退费。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
1.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12月11日(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湖北省人事考试院(武昌区东湖西路特一号 省人社厅社保大楼1509室)
3.联 系 人:王木子
联系电话:027—87231030
附件:1.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 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申报
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2.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师资格申报审批
3.申报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诚信承诺书
4.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人员名册
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考评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